《百万英镑》(三)

2013-01-28 17:42:05出处: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有限公司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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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时候他们自然会回来,在这里等你的。”——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他们的葫芦里到底装的什么药?哦,对了,我身上还有那封信!他们会不会在那封信上说了什么?于是我赶紧拿出那封信,上面这样写道:

  虽然以前我们并不认识你,但从你的外表可以看得出你是一个既聪明又诚实而且又很穷的外乡人。给你的信封里装有一张钞票,这笔钱你可以自由使用三十天,而且不计利息。等到期满时我们会在住处等你。这件事你可能会觉得很奇怪,但其实也没有什么,这只不过是我们在你身上打的一个赌而已。假如是我赢了,你就可以在我的职权范围内任意选择一个职位 ——也就是说,你可以拥有一份自己想要的工作,只要你认为自己能够胜任它。

  没有落款,没有日期,也没有地址。

  我的天!看了这封信,我更加糊涂了!当然,现在你是知道这件事情的前因后果的,可我当时却蒙在鼓里什么也不知道。我的脑子简直乱极了,不知道这两个人究竟想干什么,也不知道在这一会儿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后来我来到一个公园坐了下来,开始慢慢分析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经过一个小时的推理,我得出下面的结论:

  不管这两个人对我心存好意还是歹意,也不管他们是玩鬼把戏还是在搞阴谋,或者是做实验甚至是什么勾当,你都无从判断——那么就随它去吧。他们又说拿我打一个什么赌来着,管他呢,他们想怎么赌就怎么赌。这些无法确定的因素无论我怎么钻牛角尖去想,也无法弄清楚,那么我就暂时放弃它,去考虑另外一个实质性的问题,那就是——假如我要求英格兰银行把那张巨额钞票存入它主人账户里的话,银行肯定会照办的。可是下面的问题又来了,银行肯定会盘问这张钞票是从哪里来的,到时候我该怎么向他们解释呢?如果我把今天所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他们,他们肯定不会相信我的,而且还可能把我当成骗子送进监狱里去。但是假如我去编一个谎话,或是拿这张钞票随便到哪里换钱,那也同样会导致一样的后果。所以现在我只能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做,而且还得在这三十天内背着这个沉重的负担,直到期满为止。最糟糕的是,我还不得不一边乞讨,一边仔细看护好它。就算是我想把它送给别人,不管他是老百姓还是江洋大盗,谁都不愿意去碰它一下,因为谁心里都会明白,这明明是给自己找麻烦。而那两兄弟却可以放心地睡大觉了,因为就算是我把他们的钞票给弄丢了,或是给烧毁了,他们也照样能够挂失,银行不会让他们有丝毫的损失。像我这样一个穷得连饭都快要吃不上的人,还要无缘无故地去受一个月的活罪,而且还没有任何的回报。除非,我能帮别人赢了这场赌博,才能得到他许诺给我的一个职位。当然,这个职位对我来说是个绝佳的机会,我当然是很愿意得到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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