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事不过三 如果想让孩子事先认识到一个重大的必须承担的后果,比如得不到他最喜欢的玩具,失去他的最爱,那么“事不过三”处罚方式的效果就会更好。每次孩子调皮捣蛋了,不必说教,只要告诉他:“我们都不该打人。这是第一次!”,然后明确警告孩子重大的后果是什么。当他下一次又打人的时候,就告诉他:“这是第二次!”,第三次打人的时候,告诉他:“这是第三次!”,然后马上实施预先警告的那个处罚。 图片来源于华盖 3、失去某些特别待遇 3岁的乐乐非常喜欢看书,他妈妈的经验是:每天晚上睡觉时间一到,她就把乐乐喜欢看和想让妈妈讲的那几本书堆放在一起,告诉乐乐:“如果你按时刷完牙,洗漱完毕,按时上床,那你就可以看这些书。”如果乐乐一次不合作,他的妈妈就拿走一本书。 对于那些6岁以下的孩子,使用这种处罚方式仅限于1天,而不是一个星期,甚至更长时间。1天的处罚是让孩子每天都约束自己,知道该如何选择,是选择和同伴打架呢,还是选择和睦相处。处罚时间不宜过长的另一个原因是,通常父母在几天过后就心慈手软了,这就会危害到处罚方式的有效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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