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台梭利教育法需要本土化

2008-08-05 09:24:21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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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台梭利教育法对当今世界全国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我们应通过对蒙台梭利教育法的正确解读,认识和吸取其对我国幼教有指导作用的教育精髓,同时承认其方法本身的局限性以及运用中的文化障碍,找到将其本土化的途径。

蒙台梭利教育法需要本土化

蒙台梭利教育法需要本土化

  一、 蒙台梭利教育法的教育精髓

  (一)教育要顺应儿童的内在需要。 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具备一种自我成长发展并形成健全人格的生命力,正是这种内在的生命力,促使儿童不断地发展。蒙台梭利将对儿童的自发的生命力是进行压制还是引导,看成是区分教育优劣的分水岭。在她看来,生命力的冲动是通过儿童的自发活动表现出来的。通过活动,儿童的生命力和个性得到了表现和满足;通过活动,儿童的生命力和个性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基于这种儿童观,蒙台梭利课程由一系列操作来实现,这些操作活动按其目的与所发展的儿童能力,分为不同领域,主要有日常生活、感官、数字、语言、历史地理、文化科学、艺术表现7个领域,强调儿童主动学习和自我纠正,顺应儿童生命力发展的内在需要,促进其自我发展。

  蒙氏认为生命力不仅通过自发活动呈现和发展,还表现出不同感官的敏感期。例如,儿童对颜色、声音、触摸等感觉的敏感期在2至4负,而行为规范的敏感期则在2至6岁。并且,每个个体儿童有不同的发展节律,他们的心理发展具有阶段性,在不同发展阶段应该为儿童提供不同的教育。因此,儿童的课程与教学应该建立在儿童的兴趣、发展需要、疑问与经验之上,让儿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活动,即实施个别化教学,个别化教学主要通过区域教育活动的形式进行。所以,蒙台梭利设计的教具使个别化教学的实施成为行之有效的手段,蒙氏个别教育活动中的幼儿可以自由地在已设计好、适合他们需要的环境中选择活动。在对教具的设计方面,强调对儿童的吸引力不在于它的外表,而在于它的内部——能够满足儿童内在的需求,能够长时间地吸引孩子

  她的这种儿童观以及由此设计的课程,符合现代教育哲学的理念,与人的本质发展观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只有顺应儿童内在生命力发展需要的教育,才会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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