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年龄不限,但须获得所报专业考级十级证书和我院高级乐理证书,报名时请出示原件。
(我院规定:凡报考我院社会艺术水平演奏考级的考生,必须持有我院的高级乐理证书和乐器十级证书,非本院十级证书须经审核认定,予以通过。否则演奏级证书暂缓发放。我院已将乐理辅导逐步推向网络化,即考生购买专用网卡
2、报名时带一寸免冠照片二张,并请在照片背面填写报考人姓名、专业、级别。
3、填写报名表时请用正楷书写姓名,并注明汉语拼音。所有信息需填写完整,若因书写姓名不清楚,造成制作证书错误,则由填写人承担重新制作证书的工本费。
4、考生报名时请当场仔细检查以下项目:
付费后所拿发票金额与所报级别收费标准是否一致;
准考证上是否有考试编号、准考证是否已盖公章;
领取考试指定乐谱,练习伴奏CD(大号专业无练习用伴奏CD);
5、办理好报名手续后恕不接受退费。
6、演奏级证书将按照考生报名时所预留地址以邮寄的方式发送。
7、考试前遗失准考证的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考级办公室取得联系,持报考人有效证件补填准考证后方可参加考试,并缴付相应的手续费。
考试要求:
1、乐曲的演奏应完整地体现乐曲中的速度、力度以及音乐表现,同时,较好的与伴奏配合,达到连贯流畅的演奏。
2、考试时不使用伴奏CD,现场有专业钢琴教师伴奏。
3、考级时,评委可要求考生在乐曲的任何段落开始或结束演奏。
4、小号专业只演奏考级乐谱内第一首乐曲。
5、单簧管专业使用新版乐谱考试,乐谱及CD报名时发放。旧版乐谱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