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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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的诗:刑赏忠厚之至论

2012-12-28 出处:其他 作者: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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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赏忠厚之至论》原文

  尧、舜、禹、汤、文、武、成、康之际,何其民之深,忧民之切,而待天下以君子长者之道也。有一善,从而赏之,又从而咏歌嗟叹之,所以乐其始而勉其终。有一不善,从而罚之,又从而哀矜惩创之,所以弃其旧而开其新。故其吁俞之声,欢休惨戚,见于虞、夏、商、周之书。成、康既没,穆王立,而周道始衰,然犹命其臣吕侯,而告之以祥刑。其言忧而不伤,威而不怒,慈爱而能断,恻然有哀怜无辜之心,故孔子犹有取焉。

  《传》曰:“赏疑从与,所以广恩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也。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四岳曰“鲧可用”,尧曰:“不可,鲧方命圮族”,既而曰“试之”。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而从四岳之用鲧也?然则圣人之意,盖亦可见矣。

  《书》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呜呼,尽之矣。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赏之以爵禄,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刑之以刀锯,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赏,而爵禄不足以劝也;知天下之恶不胜刑,而刀锯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诗》曰:“君子如祉,乱庶遄已。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夫君子之已乱,岂有异术哉?时其喜怒,而无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义,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因其褒贬之义,以制赏罚,亦忠厚之至也。

  《刑赏忠厚之至论》作者简介

  苏轼(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字子瞻,又字和仲,号“东坡居士”,世称“苏东坡”。汉族,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北宋时为眉山城)人,祖籍栾城。北宋著名散文、书画家、词人、诗人,美食家。苏轼 是苏洵的次子(苏洵长子夭折),1057年(嘉祐二年),与弟苏辙同登进士。苏轼与父苏洵、弟苏辙并称“三苏”,父子同列唐宋八大家(韩愈,柳宗元,欧阳修,王安石,苏轼,苏洵,苏辙,曾巩)。史书记载苏轼“身长八尺三寸有余,为人宽大如海”。苏轼中进士时二十一岁,神宗时期曾在凤翔、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职。1080年(元丰三年)因“乌台诗案”受诬陷被贬黄州任团练副使,在黄州四年多曾于城东之东坡开荒种田,故自号“东坡居士”,人称“苏东坡”。哲宗即位后,曾任翰林学士、侍读学士、礼部尚书等职,并出知杭州、颍州、扬州、定州等地,晚年被贬惠州、儋州。大赦北还,途中病死在常州,葬于河南郏县,追谥文忠公。

  苏轼曾于宋神宗时,上书反对王安石变法而外放。先后任杭州通判,知密州、徐州、湖州。而后以诗“诽谤朝廷”罪贬谪黄州。哲宗时任翰林学士,官至礼部尚书。后又贬谪惠州、儋州。北还后第二年病死常州。

  苏轼是中国文化史上不可多得的全才,其诗、词、书、画、文章均为一时之冠。散文方面,苏轼是“唐宋八大家”之一,其文在北宋与欧阳修同居首列;诗歌方面,与黄庭坚并称“苏黄”,实黄不及苏;北宋词家,苏居前列,与南宋辛弃疾合称“苏辛”,同为豪放派两大家;苏东坡的书法为北宋“苏黄米蔡”四家之首;绘画方面,“苏米”同列,而米芾奉苏轼为师。苏东坡不仅在中国历史上是罕见的天才,在人类文化史上,也是名列前茅。

  《刑赏忠厚之至论》简介

  《刑赏忠厚之至论》是苏轼二十一岁考进士的试卷文字。宋人曾作为逸话流传,说欧阳修主持嘉祐二年的礼部考试,请诗人梅圣俞阅卷,梅阅此文后以为有“孟轲之”,荐于欧阳修。此时欧阳修门下士曾巩也在同试,他俩认为此文优异,可能是曾巩作的,欧阳修为了避嫌不敢定为第一,遂降为第二。但是文中所举尧与皋陶的对刑法的互相制约的例证,不知其出处,待苏轼拜见问他,苏轼笑道:想当然耳。竟是他捏造出来哄骗试官的,欧,梅因其才高,也不介意。实际所引事例出于《礼记·文王世子》。是周公的事例。苏轼临考时误记为尧的事了。好事者因不知出处,遂加以增饰,造作出这段佳话来。但从这佳话中也反映出古代应试文字的情况。对于这类文字不应过于执着,认为真的表达了作者的见解,其实不过是为了被取中而故作姿态。在这篇和下面几篇所选的苏轼的几篇论文,就都是苏轼为应试而拟作的文字。苏轼在其《答李之仪书》中曾说自己年轻时“读书作文,专为应举而已”,又因应举制策课,就写了些“妄论厉害,搀说得失”的文章,“此正制科人习气”。这局客气话,虽含有遁词成分,但也道出其中几分真情。所以读这些文字的时候,应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