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名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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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名句:诗经·卫风·木瓜

2012-12-27 出处:其他 作者: 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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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诗经·卫·木瓜》原文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诗经·卫风·木瓜》作者简介

  《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录周代诗歌305篇。原称“诗”或“诗三百”,汉代儒生始称《诗经》。现存的《诗经》是汉朝毛亨所传下来的,所以又叫“毛诗”。

  据说《诗经》中的诗,当时都是能演唱的歌词。按所配乐曲的性质,可分成风、雅、颂三类。“风”包括周南、召南、邶、鄘、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曹、豳等15国风,大部分是黄河流域的民歌,小部分是贵族加工的作品,共160篇。“雅”包括小雅和大雅,共105篇。“雅”基本上是贵族的作品,只有小雅的一部分来自民间。“颂”包括周颂、鲁颂和商颂,共40篇。颂是宫廷用于祭祀的歌词。一般来说,来自民间的歌谣,生动活泼,而宫廷贵族的诗作,相形见绌,诗味不多。

  《诗经》是中国韵文的源头,是中国诗史的光辉起点。它形式多样:史诗、讽刺诗、叙事诗、恋歌、战歌、颂歌、节令歌以及劳动歌谣样样都有。它内容丰富,对周代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如劳动与爱情、战争与徭役、压迫与反抗、风俗与婚姻、祭祖与宴会,甚至天象、地貌、动物、植物等各个方面都有所反映。可以说,《诗经》是周代社会的一面镜子。而《诗经》的语言是研究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6世纪汉语概貌的最重要的资料。

  《诗经·卫风·木瓜》简介

  《木瓜》一诗,从章句结构上看,很有特色。首先,其中没有《诗经》中最典型的句式——四字句。这不是没法用四字句(如用四字句,变成“投我木瓜(桃,李),报以琼琚(瑶、玖);匪以为报,永以为好”,一样可以),而是作者有意无意地用这种句式造成一种跌宕有致的韵味,在歌唱时易于取得声情并茂的效果。其次,语句具有极高的重叠复沓程度。不要说每章的后两句一模一样,就是前两句也仅一字之差,并且“琼琚”、“琼瑶”、“琼玖”语虽略异义实全同,而“木瓜”、“木桃”、“木李”据李时珍《本草纲目》考证也是同一属的植物.其间的差异大致也就像橘、柑、橙之间的差异那样并不大。这样,三章基本重复,而如此高的重复程度在整部《诗经》中也并不很多,格式看起来就像唐代据王维诗谱写的《阳关三叠》乐歌似的,——自然这是《诗经》的音乐与文学双重性决定的。

  “你赠给我果子,我回赠你美玉”,与“投桃报李”不同,回报的东西价值要比受赠的东西大得多,这体现了一种人类的高尚情感(包括爱情,也包括友情)。这种情感重的是心心相印,是精神上的契合,因而回赠的东西及其价值的高低在此实际上也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表现的是对他人对自己的情意的珍视,所以说“匪报也”。“投我以木瓜(桃、李),报之以琼琚(瑶、玖)”,其深层语义当是:虽汝投我之物为木瓜(桃、李),而汝之情实贵逾琼琚(瑶、玖);我以琼琚(瑶、玖)相报,亦难尽我心中对汝之感激。清牛运震《诗志》评此数语:“惠有大于木瓜者,却以木瓜为言,是降一格衬托法;琼瑶足以报矣,却说匪报,是进一层翻剥法。”他的话并非没有道理,但将木瓜、琼瑶之类已基本抽象化的物品看得太实,其他解此诗者似也有此病。实际上,作者胸襟之高朗开阔,已无衡量厚薄轻重之心横亘其间,他想要表达的就是:珍重、理解他人的情意便是最高尚的情意。从这一点上说,后来汉代张衡《四愁诗》“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尽管说的是“投金报玉”。其意义实也与“投木报琼”无异。